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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到底是什么“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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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21: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 师建国 心声经典
  精神分裂症(英语:Schizophrenia)是指以明显的阳性症状、阴性症状、精神运动性障碍及现实检验能力严重受损为特征的一组精神障碍。
  2019年,全球估计有2000万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男性比女性更常受到精神分裂症的影响,且其病情也一般较严重。患者常伴有一定的社会问题,例如长期失业、贫穷和无家可归。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的平均预期寿命比平均值少10年至25年,其原因是患者的身体健康问题增加和自杀率较高(约5%)。在2015年,全球估计有17,000人死于与精神分裂症有关或由其引起的行为。世界人口中约0.3%-0.7%在其一生中受精神分裂症所影响。
  早在公元1893年,德国医疗人员就发现有类似精神分裂症的病人的特征并记录,但一直到1911年,瑞士精神病学家保罗·尤金·布鲁勒(Paul Eugen Bleuler)对本病进行了细致的临床学研究后指出,情感、联想和意志障碍是本病的原发症状,而核心问题是人格的分裂(当然现在知道这和人格分裂是不同的),故在他的专著中正式提出“Schizophrenia”这个名称。“Schizophrenia”一词它的希腊词根是schizein(撕裂,分裂或裂开)和phren(心智、心灵、精神),意思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内心世界是不统一的,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曾以希腊字根直译为精神分裂症。
  日本于1933年也用了“精神分裂症”这个词,1934年改名为“精神分裂病”。我国是1935年在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的《精神病理学名词》中第一次出现精神分裂症这个病名的。之后,凡是在使用汉字系统的国家和地区,都使用“精神分裂症”这个名称,如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
  精神分裂症这个疾病名词中的分裂是是人还是精神世界,还是意识或者是,幻想?其实,这里的“分裂”指的是大脑高级功能的分裂,而不是指大脑结构发生了分裂。有两层含义:精神分裂症的分裂,首先是精神活动与现实环境的不协调。即患者的思想行为和现实脱离,是患者认知能力产生了分裂。精神分裂症患者经常会做出一些和社会基本规范不协调的行为,如夏天穿棉袄、冬天穿单衣;听到一些不存在的声音,或无故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或说自己坏话等。其次,将精神分裂症患者当成具有“分裂”的个性或多重人格是最常见的误解。其实,精神分裂症和人格分裂是完全不同的,人格分裂才有可能分裂出一个独立的人格(有记忆,有思想)..... 精神分裂症跟人格分裂是完全不同的疾病。
  近年来,一些患者及家属对“精神分裂症”这一术语提出了异议,原因在于其蕴含负面及污名化(stigma)的意味。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人第一个反应是害怕,且因为字面意义,将之与人格分裂混为一谈。在公众眼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是危险的、不可预测的及无法治愈的;对于患者本人而言,精神分裂症的标签可能阻碍其求助及从专科治疗中充分获益,甚至造成创伤。
  "精神分裂症"这个名字已经不是最正确说明这种疾病的名字了。随后,掀起了精神分裂症更名运动。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一译名在医学上表述不准确,给人以“整个精神陷于分裂状态”的印象,从而助长了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二是患者本人及家属要求更改名称以尊重他们的人权。的确,从字面上理解精神分裂症容易让人产生悲观、绝望的情绪,似乎也隐含有某种侮辱、歧视的意味,甚至给精神科医务人员和相应的医疗机构都带来极为严重的歧视。
  1995年,日本发现精神康复者回诊率很低,中断治疗比例也很高,主因是很多民众对精神分裂症这种精神疾病的名称误解导致。日本首先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修改“精神分裂症”的命名,在对8210名精神科医师进行调查后,花了7年时间,终于2002年在横滨举办的世界精神病学大会上正式提出将其改名为“统合失调症(Integration dysregulation syndrome)”。2012年,韩国将精神分裂症更名为“调弦病”(Attunement disorder)。针对两国的长期随访显示,更名运动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如更多的患者对自己的诊断、预后及干预有了认识,医患沟通更简单,公众对这一患者群体的态度也有所改善。2004年日本的统计,发现更名后就医率及家属支持率都有明显回升。
  香港于2001年就已经更名为“思觉失调症”。
  2014年台湾精神医学会也将其疾病更名为 "思觉失调症" ,并推动国际间的中文更名活动,目前的DSM-5官方认可的中文手册,Schizophrenia的中文译名即已改为思觉失调症。
  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改善社会观感,这是减轻污名化的的第一步?大部分精神科专业人士、精神科患者及患者家属(不限于精神分裂症患者)认为,现在已经到了考虑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以减轻污名化的时候。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大家对于新名称并无相对统一的意见。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王组承教授通过浙江省《精神卫生通讯》(内部刊物)征求改名意见,有201人参与,支持改名者占54.5%。其中,中老年精神科医师不希望改名的更多,青年医师多希望改名。在支持改名的医师中,很多人提出了改名建议为Bleuler病(综合征)、Kraepelin病(综合征)、Schneider病(综合征)、精分病、幻觉症、妄想症、思维异构症、思维障碍、心灵受挫病、心理过程失调症、偏离综合征、脑分泌失调、心理失调症、思觉障碍、精神失调症等。
  2000年,《中国精神疾病诊断(第三版)》正式颁布,提出对精神分裂症的名称可以同时用两个称呼:精神分裂症或分裂症。
  上海王组承教授认为,精神分裂症改称为“精神失调症”最恰当,文字组成改变不大,但字面上的消极含义明显好转。
  笔者认为心境障碍或者情感障碍并未产生污名化问题,为什么精神分裂症不可以改称为思觉障碍?!因为精神分裂症如同糖尿病患者胰岛素分泌失调的情形一般,只是脑内一种名为“多巴胺”的神经传导物质分泌过多,导致幻听、幻觉现象;精神分裂症并不是分裂成了几个人格,而是思维感觉行为的不协调,偏离常态,并没有确确实实的分裂发生,思觉障碍更贴切。另外,精神分裂症听起来更吓人,容易刻板印象。思觉障碍听起来更委婉,更有尊重的意思。
  “精神分裂症”一词在字面上造成许多民众误解,更名可以减少污名化,鼓励患者积极就医。精神分裂症相关的污名化存在很深的认知根源,涉及精神障碍的本质,进一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转归有助于真正减轻与之相关的污名化,但重新命名也可能是受欢迎的第一步。一种去社会污名化,以及减轻社会误解,减轻患者病耻感的进步!这终将为社会带来积极意义!目前,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今非昔比,大约20%的人康复得很好,一些人亦能完全缓解;50%的人则终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精神分裂症已经无需被视为一种“无法治疗”的疾病,但治疗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获益群体的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扩大。希望以“失调”、“障碍”这种有恢复可能性的字眼,导正民众印象,去除疾病的污名化与标签化。
  参考文献:
  1. Lasalvia, A. Vita, A. Bellomo, et al., Renaming schizophrenia? A surveyamong psychiatrists,mental health service users and family members..., Schizophrenia Research, https://doi.org/10.1016/j.schres.2020.03.047
  2.作者:知乎用户ELTEJr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2432020/answer/1268339962来源:知乎
  3.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附近的用户 走过路过,点个关注再走。
  4.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减轻污名化的的第一步?2020-07-17来源:医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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