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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点:首发精神分裂症需维持治疗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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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4 19: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脉通编译,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经过规范的急性期及巩固维持期抗精神病药治疗,相当一部分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获得症状的缓解。然而,接下来应继续原剂量维持治疗、减量维持治疗或是停药,目前仍缺乏来自随机对照研究的证据:
  ▲ 一方面,观察性研究显示,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可能造成长期副作用。因此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疗程可能对患者有利。
  ▲ 另一方面,一些随机对照研究显示,过早减量或停药可能升高复发的风险,而复发或可降低患者日后对治疗的应答,升高治疗难度。
  2012年发表的一项针对指南的综述显示,首发精神分裂症症状缓解后,应维持用药至少12-24个月。针对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布的指南进行回顾,所纳入的9项英文指南中,有5项就维持期治疗时长给出了建议,均为12-24个月。然而,24个月之后应如何操作,所有指南均未给出明确建议。
  研究简介
  2010年发表于BMJ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对照研究中,来自香港的研究者纳入了一组此前已接受至少一年(平均21.9个月,SD 8.2)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当前阳性症状已完全缓解的18-65岁首发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为主)患者,使用氯氮平、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心境稳定剂(锂盐、丙戊酸盐、卡马西平)、依从性差(漏服药物>50%,错过复诊>50%,或既往有停药史)者被排除在外。共178名受试者被随机分入喹硫平维持治疗组(400mg/d,n=89)及停药组(n=89),随访一年。研究者分析及比较了这些受试者的复发情况。
  Kaplan-Meier生存曲线显示,随访期间停药组的复发率高达79%(95% CI 68-90),而维持治疗为41%(29-53,p<0.0001),两者具有统计学意义。上述结果提示,即便对于已使用抗精神病药近两年、当前精神病性症状已缓解的患者,多使用一年抗精神病药仍可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带来显著的获益。
  研究结束后,这些受试者在真实世界中接受了必要的治疗。若将随访期由1年扩展至10年,两组的临床转归又有何差异?
  2003年9月5日至2014年12月30日之间,同一组研究者对这些受试者进行了随访,主要关注了两组受试者长期临床转归不良的比例;该复合指标的定义为持续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如PANSS量表妄想得分≥3)、需氯氮平治疗及死于自杀。研究者对RCT内维持治疗 vs.停药对患者长期临床转归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并分析了早期复发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本项研究于2018年3月15日在线发表于《柳叶刀 · 精神病学》(影响因子 11.588)。
  研究结果
  研究者针对最初178名受试者中的142人(80%)进行了访谈及图表回顾;对另外36人进行了纵向图表回顾,直接确定了其中8人的转归(死于自杀或使用氯氮平治疗),并基于来自RCT的信息间接预测了其余28人的转归。
  停药组的89名受试者中,35人(39%)符合长期临床转归不良的定义;维持治疗组的89名受试者中,19人(21%)符合该定义。维持治疗组受试者长期转归不良的风险显著低于停药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RR 1.84, 95% CI 1.15-2.96; p=0.012)。敏感性分析(如将分析对象限定为150名直接评估者)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
  事后分析显示,相比于临床转归较好的受试者,临床转归不良者的总体症状评分更高(p<0.0001),随访期内存在精神病的月份数量更多(p=0.0030),独立生活的评分更低(p=0.034),SF-36健康调查简表精神健康组分评分更低(p=0.0030)。
  点击查看原图
  图1 复发参与介导了治疗组别与长期临床转归的相关性
  (Christy L M Hui, et al. 2018)
  鉴于原始RCT中停药组受试者的复发风险显著高于维持治疗组,研究者进行了另一项事后分析,探讨了复发在两组长期转归差异中所扮演的角色。结果如图1所示,RCT治疗组别是复发的显著预测因子(β 1.36 [SE 0.32]; p<0.0001),而复发又是长期转归的显著预测因子(β 1.56, [SE 0.38]; p<0.0001);在调整复发这一因素后,治疗组别与长期转归的相关性即失去统计学意义(p=0.24)。
  上述结果提示,停药组之所以更容易出现长期临床转归不良,部分可以由RCT内的复发所解释(Sobel test, t=2.97 [SE 0.71]; p=0.0030)。
  自杀死亡是随访期内出现的唯一一种严重不良反应,6名死亡的受试者全部死于自杀,其中停药组4人,维持治疗组2人。自杀粗死亡率为3.6/1,000人·年,相比于年龄及性别匹配的香港人群的标准化死亡比为5.64(95% CI 2.29-11.73; p<0.0001)。
  对于直接评估的受试者而言,两组运动障碍、代谢异常及其他主要副作用的发生率无显著差异。
  讨论
  简言之,即便首发精神病患者已用药近2年,相比于此时停药,继续进行1年的维持治疗可显著降低长期临床转归不良的风险。国外精神分裂症指南往往不包含巩固期;换言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抗精神病药治疗(急性期+维持期)应持续至少3年(at least the first 3 years after starting treatment)。
  事实上,首发精神病患者的临床转归很早即出现了分化:
  ▲ 一些患者急性期内未能治愈,仍在艰难摸索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些患者尽管症状缓解,但在数月的维持治疗期内复发。真实世界中,这些患者一般不建议停药,而是长期维持治疗。
  ▲ 另一些患者相对幸运,不仅症状得到缓解,而且能在相对较长(如指南所推荐的1-2年)的维持治疗期内保持平稳,如本项研究中的受试者。研究结果提示,在此基础上多进行一年的维持期治疗或可带来额外的长期获益。
  研究另一个重要发现在于,早期复发参与介导了停药与长期临床转归不良的相关性——作为“雪上加霜”中的“霜”,复发本身或许就能改变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维持治疗组还是干预组,两组都有80%的受试者在10年的随访期内有过至少一次复发。然而,发病后2-3年内的复发对长期转归似乎尤其有害,提示复发的预防可能存在一个时间窗,强调这一时间窗的管理有望事半功倍,促使病程向好的方向发展。
  本项研究的主要局限性在于外推性,包括一小部分受试者共病物质滥用,有工作的受试者比例很高(70%左右)等。然而总体而言,对于已维持治疗一段时间、目前有停药意愿的患者而言,本项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起始治疗后至少用药3年(入组前近2年,RCT期1年)可更有效地预防复发,降低长期临床转归不良的风险。是否额外进行这一年的维持治疗,医生应与患者权衡利弊,共同做出决定;若患者选择停止治疗,医生应尊重其选择,并提供相关足够的监测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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