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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赴医学院校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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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赴医学院校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2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16日下午5: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2018年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6号
  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是连云港市市属唯一精神病专科医院,是连云港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担负着全市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防治任务。主要职责是收养、治疗、管理“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及抚养人)等民政对象中的精神病人,对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六类社会弱势群体就诊提供优惠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对外开展精神病社会防治工作,对社会精神病人进行诊疗。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务人员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康复医院2018年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16日下午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康复医院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精神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646697530@qq.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三日之内回复确认。联系人:李传胜,联系电话:0518-85985911。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技能测试
  经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分别在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民政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民政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民政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康复医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7309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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