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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门诊用药可享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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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17: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当日上午,我省在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举办以“心理健康,社会和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其中,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河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慈善援助项目”在活动现场正式启动,同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知识竞赛顺利举行。
  河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慈善援助项目指出,受到援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在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诊,医生所开处方中有三种药品(利培酮(单克)、氟西汀(开克)、阿米替林)中任一种或一种以上药品的患者,省慈善总会将给予其购买药品35%的资金援助。需要就诊者或就诊者监护人提供出低保证复印件或经村/居委会盖章的低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即可享受资金援助。
  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沙春阳告诉记者,为了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的负担,在河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慈善援助项目的基础上,医院也同时启动减免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的优惠政策。
  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的优惠减免政策,对贫困患者类型几乎全覆盖。对持有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的患者,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分别按其自付部分的50%、60%给予减免。被关锁、一户多人患病者的特困患者,减免其自付部分的90%。对无低保证但持有村、乡两级民政部门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医保患者,减免其自付部分的30%。对由公安等部门遣送的“三无”患者,减免其无主支付部分的费用。多次住院的患者,参照居民医保的标准核定自付金额并减免其自付部分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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