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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人遗像被砸 唆使精神病儿子殴打对方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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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22: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网7月5日讯7月4日上午9点,如皋市丁堰镇一处农家院里,开始一场庄严的审判。被告是一名瘫痪在床10多年的孙某。今年2月,孙某唆使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将邻村老汉沈某殴打致死。因长期卧床无法出庭。如皋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孙某床前,在农家小院里敲响法槌。
  今年50岁的被告人孙某,家住如皋市丁堰镇某村。10多年来一直瘫痪在床,和患有精神病的28岁儿子小孙相依为命。父子俩没有收入来源,多年来靠享受低保生活。
  今年2月13日,家住孙某邻村的67岁老汉沈某再次登门,声称要孙某还他若干年前欠自己的100元钱,但遭到孙某拒绝。见讨债无望,沈某便向动手搬走孙某的电视机抵债,被孙某父子俩制止。沈某不肯罢休,又来到孙某家客厅,将孙某母亲及祖父的遗像砸掉。见此情形,躺在床上的孙某气愤不已,让儿子小孙去“教训”一下沈某。随后,小孙采用拳击、木棒击打等方式对沈某进行殴打。两日后,沈某在家中死亡。4日的庭审中,孙某说:“那100块钱我早些年就还了他了,他自己不记得了,前前后后来家里闹了很多次。”
  经鉴定,小孙罹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如皋法院已对小孙强制医疗。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指使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接到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朱秀梅曾与书记员前往孙某家中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基于对对孙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环境的考虑,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孙某家中。烈日下,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朱秀梅宣布休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将对本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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