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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纳入济南职工个人申报门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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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22: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齐鲁晚报讯(记者周国芳通讯员夏天王东)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再次扩大个人申办门规病种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规病种中的“精神病”,在保留单位统一申办方式的同时,也可由个人自行申办。据了解,我市职工医保目前有精神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和结核病等4种“门规病”可由个人自行申办。
  据介绍,可受理“精神病”个人申请的共有两家专业医疗机构,分别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和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人员(代办人)可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患者的社会保障卡及相关病历资料,前往鉴定医院办理申请手续。
  鉴定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和济南市社保局网站进行公布。鉴定通过后,可由申请人(代办人)持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一寸彩照一张(增加病种者携带其原门规证),到市社保经办大厅(站前街9号)二楼门规发证(31号)窗口领取《门规医疗证》(增加病种者加盖病种章)。
  温馨提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乘18路、64路、75路、110路、123路、k59路、k96路、k107路公交车到文化东路燕子山路站下车路北,门诊楼一层101房间,咨询电话:88336650。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天桥区标山路10号,乘4路、5路、12路、30路、85路、82路、K53路、K50路、K92路、K58路公交车到泺口服装城站下车,再往东第一个红绿灯往北200米,门诊南楼二层门规鉴定室,咨询电话:68826972、6882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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