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人监管机制要全面落地
2017-02-2122:38作者:房清江来源:法治周末
房清江
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东因每碗面1元钱的差价,与面馆老板发生口角纠纷,随后持面馆菜刀,将面馆老板姚某杀害。
2月19日晚,有媒体赶到胡某东一家人的现居地四川省大竹县牌坊乡太平桥,胡某东的母亲冉某在家,父亲胡某华在西宁打工。面对记者的采访,冉某掉下了眼泪,真心对死者的家人说声“对不起”,给他们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
发生在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的这起恶性杀人案件,血腥与恐怖让人不忍提及,而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位精神病人,去年6月还曾在四川宣汉一家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同年10月当地残联依据精神病医院给出的精神检查结论和诊断意见,确定其为精神残疾二级并办理了相关证明,这使得个案从单纯的人性善恶和导致恶性事件的因果,延伸到更广层面的关注。
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伤人以及致人死亡并不鲜见,个案虽有诱因,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犯罪行为与手段的选择并不能排除重症精神疾病的影响,如残忍、极端,超出人们想像,的确符合社会对重症精神病人的认知。
摆在人们面前的疑问自然是:胡某东是重症精神病患者,其诊断检查结论也提到,“易激怒,坐立不安”,“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显然,不适合独立参与社会生活,让他一个人从四川跑到武汉,属于是监护与监管失控,这对于凶案的发生有必然的关系。试想,如果有监护人在场的约束,由监护人处理社会交往,或许惨案可以避免。
监护人的监护缺失难辞其咎,而为何会缺失的原因则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事实上,重症精神病人监护难是带有共性的问题,一方面能力的短板,让重症精神病人治得起病、衣食无忧,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而在农村相当比例的重症精神病人都是家庭致贫的根子,至于“武疯子”还得耗费大量的体力与精力来防范其危害,因而一些家庭在无力之下,选择了“链锁”或者放任两种极端。
另一方面是责任的短板,包括不送治该怎么办,以及精神病人在什么情况下该限制那些行为,如就业、外出等,都缺乏具体的规定与确切的责任。
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很难单纯依靠家庭的力量来承担,政府与社会的力量不可或缺。政府应当给重症精神患者家庭兜底,对经济失能的家庭给予救助与救济,让患者有持续向好的医治机会,减轻监护的负担。
另外,政府还应把重病精神患者纳入到监管的范畴,提供必需的关爱,实行长期跟踪管理,给予及时指导,必要时实行有效的干预,减轻家庭的监护压力,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重症精神病患者对社会的危害。
“武汉砍人案”当反思精神病人监管公共政策。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十部门制定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2012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也要求建立精神卫生疾病监测网络。建立集救助、救治、监管、干预、关爱于一体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机制,目前并不缺少政策的设计,所缺少的恰是公共政策落地的责任与动力。
(作者系时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