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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武疯子”我们更该关注什么
黄齐超
湖南长沙警方11月9日通报,11月5日下午,长沙市雨花区雅塘村社区一小区9岁男童罗琪(化名)被一成年男性殴打致死。当时嫌犯追打男童,3分钟后有群众报警,后嫌犯父亲与群众合力将其控制。嫌犯父母反映其曾患精神分裂,目前警方已邀请专业精神鉴定机构对嫌犯进行鉴定。(相关报道见05版)
这些年来,“武疯子”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如何切实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与管理,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大现实命题。目前,精神病人的发现、治疗、监管,以及出院日常管理、住院治疗期间等有效监管机制存在缺失,直接导致了大量精神病人隐匿人群当中,没能进入到“监管”的视野。相关数据显示,接受治疗者只占全部病人的20%,部分重性精神障碍者“散落民间”,对公共安全形成严重的潜在危害。
据调查,出现“武疯子”伤人事件,主要原因一是其家庭因贫困没钱给其治病,二是缺乏社会监管,三是政府帮扶力度不够,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和办法,最终导致家人管不了,社会少人管,只能听之任之。要健全对“武疯子”现象的监管,长期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武疯子”伤人问题。一是政府出台关怀“武疯子”的治疗政策。现在国家财力充裕,应该加强对“武疯子”的人文关怀,减少群众来自“武疯子”的意外伤害。从政策上规定,由医疗部门组织对“武疯子”进行鉴定,能够治疗的,由国家出资免费治疗。二是采取强制措施监控“武疯子”政策。对于一些经医疗机构鉴定不可能治愈的“武疯子”,由政法部门指定专门的疗养机构对其看护、监管,应该强制送院治疗的一个也不放过,避免其流落街头随意伤人。
许多国家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是实行免费治疗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是“违反他们意志”强制治疗。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更是明确规定,“每个患者均应有权得到与其健康需要相适应的健康和社会护理,并有权根据与其他患者相同的标准获得护理和治疗”。也只有国家承担起治疗责任特别是兜底责任,才能确保每一名精神障碍患者都能得到应有救治,防止他们散落民间,才能有效消除“武疯子”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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