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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到底能不能办理“低保”呢?工作人员说了真实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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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6: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一下关于低保的那些事,我们国家现在的生活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了,对于低保来说,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精神病患者到底能不能办理低保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小编专门咨询了专业的低保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出了这样的解释和答案,给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精神病患者其实就是精神残疾,和其他残疾类型的分级一样,也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如果是一级、二级甚至三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以有重度残疾人为由,申请将全家人纳入低保,如果是中度精神病人可视具体情况处理,可以纳入,也可以不纳入,如果是轻度的,一般情况下不纳入,这是精神病人还有其他家庭亲人的情况下的正常处理,如果家庭情况尚好,也可以用单人户方式将重度精神病人这一个人纳入低保,这是特殊处理
  其次,城市低保申领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农村低保申领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精神病人员如果符合以上的条件,也是可以领取低保的,如果不符合,就不行
  最后,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处理,他们情绪狂躁,行为极端,极易出现伤人事故,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尽快送精神病医院进行正规治疗,千万不能拖延,防止发生危险,出了问题,会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人员责任
  这样解释之后大家都明白了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请私信或者留言给我,我会帮大家解决的,也欢迎大家互相交流讨论一下,感谢您的阅读,您的每一次阅读,点赞或者转发,都是对小编最大的支持,也请大家一直持续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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