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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成凶宅 房主被吓得入了精神病院并索赔45. 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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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2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自己买的学区房租出去后,租客在房间内烧炭自杀了。学区房成为凶宅,以后转手买卖也是问题,南京女士杨晶晶将租房的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5.86万元。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审理了“学区房成凶宅”一案,判该公司赔偿4.86万元。
  据悉,2015年,杨晶晶和丈夫购入一套学区房,因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杨晶晶将此房租给某公司,该公司把这套房子用作员工宿舍,没想到,某员工在房间内烧炭自杀。杨晶晶称自己被吓得不轻,后被家人送去精神病院治疗。学区房成为凶宅,以后转手买卖也是问题,她将租房的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5.86万元。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并没有实际进行交易,因此她提出的交易价值贬损无法确定。但是根据一般人在同等情况下做出的判断,有人在房间里自杀必然会对该房屋的出租出售造成一定影响。综合考虑,法院将这套房屋贬值损失以及各项清理费用定为4万元。
  杨晶晶提出要某公司赔偿违约金,这一点也是予以认可的。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公司赔偿给杨晶晶4.86万元。
  生活中,当您购买二手房时,若是该房屋各种条件都很好,但价格非常便宜时,那么,您一定不要忘了考虑该房屋是不是传说中的“凶宅”。很多人都是因为忽略了这个问题,在购买后才后悔不知如何是好。
  (本文来源:三门峡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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