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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惠民政策近年来取得了巨大成效,初步分析如下。
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减少疾病复发,北京市于2013年10月出台了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的政策,在全国首个实现省级范围内广覆盖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服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北京市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截至2015年底,政策受益人群已达23473人,2015年投入经费达3030.85万元(平均每名患者投入1291元)。
政策依据
卫生、综治、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药监、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精卫字〔2013〕9号)及配套文件。
免费基本药品目录
北京市的免费服药目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增加癸酸氟哌啶醇注射液、利培酮口服液、利培酮口腔崩解片、丙戊酸钠缓释片4种针对特定情形使用的精神科药品。
受益人群
2013—2015年间,全市享受免费服药政策的患者分别为12484人、19120人、23473人。其中,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22003人,占93.74%,是主要服务对象。此外,1470名其他精神疾病患者也享受到免费服药。
经费投入
2013—2015年间,各区财政投入经费总额分别为1067.90万元、1785.44万元、3030.85万元,年度增长率分别为67.19%、69.75%;年度人均投入经费分别为855.42元、933.81元、1291.21元。总费用和人均投入费用均呈较高增长水平。
领药方式
分为就近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申领药品和不采用到基层机构申领药品两大类别。在此基础上,又细分为九种方式:单纯基层机构领药、基层+区医院、基层+区医院+报销+补助、基层+补助、单纯区医院、区医院+报销+部分基层、区医院+报销+补助、区医院+配送、完全补助等。
实际效果
一是全面带动社区整体服务开展。2015年参加免费服务患者数量较2013年增长88.09%,参加人数逐年显著增加。免费服药工作的开展,既增强了患者和精防工作人员的联系,提高患者就医主动性,提升访视见面频率,又促进了居家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整体工作的开展。2015年,北京市自愿建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较2014年增长近一倍;2015年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为82.11%、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为98.63%,较2014年68.87%、84.49%均有所提升。2013—2015年,北京市在管患者规律服药率分别为63.95%、67.65%、76.38%,呈逐年增加态势。此外,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风险也有效降低。
二是大幅降低患者治疗费用支出。根据2015年开展的8个区县、4008例免费服药和非免费服药患者专项调查显示,参与免费服药患者的总医疗费用支出约为非免费组的50%(2469元比5184元)。免费服药政策为经济条件较差、病情较重患者提供了获得治疗的机会,降低了治疗药品支出,减少因贫放弃治疗情况的发生。参加免费服药项目的患者的社会经济学地位相对较差、学历和在职比例偏低、病情较重,政府通过免费服药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体现了政策的合理性。
三是有效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质量。专项调查显示,尽管免费组的患者基线疾病程度较重,但是参加免费服药项目后,却与非免费组的疾病严重程度、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高度相似。通过构建的免费服药项目成本效益模型推算,免费服药项目能够增加患者平均生存时间1.643年,平均生活质量调整年1.024年。并且免费服药项目具有较强的成本效益优势。
四是创新了精神卫生服务模式。各区根据区情实际,借助免费服药服务开展的契机,探索了多种精神卫生服务内容。如,拓展药品目录范围,增加自行垫付后报销、给予补助、向偏远地区配送等更为灵活的方式,更好地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下一步改进策略
由于存在人户分离与按户籍发放的矛盾,以及部分药品不在目录范围、取药不便、宣传渠道少等因素,目前已申请免费服药患者数还只占在册患者总数的41%,各区的人均投入也存在较大差异。下一步,为方便人户分离患者取药,促进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服务的有效衔接,可探索试行按居住地提供免费服药服务;进一步加强服务供给,扩大药品目录并优化取药流程,以缩短服务半径、降低取药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性开展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和免费服药政策宣传,促进更多未参与免费服务的患者享受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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